液體比重計的長管子上,常標有下列數字標度……0.7、0.8、0.9、1.0、1.1、1.2、1.3……。當液體比重計在液體中沉至0.9的標度時,便能立刻知道所量度的液體密度為0.9。使用這種儀器,物體隻會沉到被其所排除之液體的重量恰好等於它自身重量的那種深度為止。因此,液體比重計在比重較輕的液體裏,比在較重的液體裏要下沉得更深。例如,它在酒精裏,就會比在摻水的酒精裏下沉得更深;在純牛奶裏比在摻水的牛奶裏較淺。將比重計依次插入比重漸減的各種液體裏,如硫酸(1.8),水(1.0),醚(0.717)等,則其下沉的深度逐漸加深。因此較大的比重必位於標度的下部,較小的比重則位於其上部。標度本身當然先要經過校準,並且還要依照各種液體的比重來校準,或者直接依照所測定液體的特殊性質,如酒類的酒精成分,牛奶裏的脂肪成分,硫酸裏的純酸成分等等來校準。